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臧峰宇,在哲学院318会议室带来了一场题为“正义论视域中的‘马克思问题’”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哲学院教授王时中主持,哲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宋媛,哲学院齐艳红老师出席,在读研究生、本科生与会聆听。
宋媛老师主持了第十四届哲学文化周的开幕式。今年是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哲学院以“哲思明理尚马恩,百年庠序在乐群”作为哲学文化周的主题,旨在纪念这位伟大的哲学家与革命家,宣扬哲学思想、增强学生哲学素养。
王时中老师首先介绍了本次讲座的主讲人臧峰宇教授。
讲座伊始,臧峰宇教授直奔主题,指出艾伦·伍德在他的《马克思对正义的批判》中,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马克思把衡量正义的标准定为是否与生产方式相适应,那么资本家榨取剩余价值是适应了生产方式的行为,这不就意味着马克思其实认为资本主义是正义的吗?”
臧峰宇教授针对这一问题,首先排除了马克思思想有所变质,前后立场矛盾的可能。他指出对马克思的思想研究虽然有阶段性特征,然而马克思思想的变化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自然而然的变化,是人人都有的,符合规律的。这种变化是研究侧重点,切入面的变化;而不是立场的变化。故此,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是否正义的问题并没有过摇摆。
进而,臧峰宇教授通过分析马克思在《资本论》当中对资本主义的描述中,反复使用了诸如“盗窃”、“抢劫”、“榨取”等词汇,将其描述为“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指出马克思虽然没有直接用“非正义”的字眼为资本主义定性,但却在这些描述中透露着马克思抨击资本主义,不认为它是正义的隐性逻辑。在马克思提及“正义”这个概念时,多为法权概念。这个法权是资产阶级法权,是与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意识形态相适应的,自然不与资产阶级道德相冲突,但是却无疑于无产阶级的道德情感相违背的。
他提出,在马克思看来,道德与国民经济学是两个层面。这就意味着马克思对苏格兰启蒙思想的政治经济学提出了批判,即对把“私人财产权”作为正义基础与社会规范提出批判。臧老师引用科恩提出的“平等原则”与“共享原则,提出平等原则是为分配正义所认可的原则,共享原则则是更高要求的正义原则。马克思虽然肯定资本主义“正义”的形式特征,但也同时认识到那只是形式上,名义上的正义,资本主义并没有在根本上实现公平的原则,这就是事实与价值的二分法。
齐艳红老师在评论中指出,马克思正义论问题是在英美分析哲学的影响下产生的,“正义论视域中的‘马克思问题’”深刻地展示了这一问题的内涵。随后,同学们就“马克思正义理论中的隐形与显性逻辑”等问题与臧峰宇教授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