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华良晨)2019年5月9日哲学院教师系列讲座第四讲在哲学院102会议室举行。南开大学伦理学教研室教师魏犇群做“Is Revenge So Different from Punishment?”主题报告。本次活动由哲学院副院长贾江鸿主持,哲学院钟汉川、王左立教授等教师与会,在读博士、硕士生与会聆听。
魏犇群指出当今社会主流观点认为惩罚和报复是两种实质上不同的活动,报复更需要对其行为进行辩解,并且不太可能比惩罚更合理。 以Robert Nozick 和C. L. Ten为代表的一些哲学家认为复仇和惩罚之间的区别是报复有很多不良特征:报复不关心他们的行为是否依据一定的道德原则或者他们在报复时是否经历不恰当的情绪。因此惩罚在很大程度上是可取的,也是合理的,而报复却不是,它很大程度上是“无意识的”、野蛮的、非理性的。魏犇群就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六个论点提出自己不同的见解。
魏犇群认为这些区别都不足以证明报复和惩罚之间存在任何实质性的道德差异;相反,他认为报复和惩罚之间的区别仅仅是程序性的或制度性的。复仇制度通常是受害方私下执行惩罚的制度,而在现代惩罚制度中,惩罚是公开的,由国家中央政府强制执行。报复和惩罚是相似的,两者都是对某些错误或伤害的反应,都涉及造成某种痛苦或不愉快,并且两者都是痛苦的。
会后魏犇群和与会师生就实质意义上的报复和比喻意义上的报复之间的界限,惩罚中是否掺杂有私人情感因素,当今社会的一些现象依旧反映出道德与惩罚之间存在差异,怎样解释道德和惩罚之间没有道德差异,惩罚与报复之间的模糊界限等问题进行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