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汲主要从三个方面论述霍布斯的观点——上帝是有形的:一是霍布斯对笛卡尔关于上帝存在证明的批判;二是霍布斯对笛卡尔关于上帝是无形实体的反驳;三是霍布斯对于“上帝是有形的”这一观点的一致论述。
杨汲谈到,笛卡尔对上帝存在的证明包括因果论证和本体论论证:前者由动力因推出上帝存在;后者由具有上帝观念的我的存在来证明上帝存在。杨汲认为霍布斯是在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上,由否定上帝的观念进而否定笛卡尔上帝存在的证明,最后通过推理得出上帝存在。
笛卡尔不仅认为上帝是存在的,而且还多次提及上帝是无形实体。在一般意义而言,实体=物体=有形体=物质。霍布斯认为即使我们对于上帝没有任何感知,上帝也是作为有形实体存在的。杨汲认为霍布斯通过诉诸于宇宙论说明这一论点,他并没有否定上帝是宇宙的一部分,并且他在文中并没有指出宇宙是一种有限的存在。
霍布斯通过否认笛卡尔上帝存在的证明,进而否认上帝是无形实体,最终得出上帝是有形的这一观点。在《第一哲学沉思集》第三组反驳中,霍布斯谈到“上帝的灵(spirit)是指一种微小的、流动的物体(fluid body)”;在《对拉姆霍尔主教<捕捉利维坦>一书的答复》中霍布斯谈到,“我所留下的只是有形实体……上帝实际是一个完美的、纯粹的、简单的、无限的实体(substance)”;在《利维坦》附录中霍布斯更是直接说出了“上帝是物体”这一论点。
报告结束后,杨汲与在场的师生就霍布斯与笛卡尔关于上帝的观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