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南开大学哲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发布者:柳美贤发布时间:2022-10-17浏览次数:740


根据南开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南开大学哲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培养目标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培养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3.考生须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考生的前置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境外获得学位的需在综合考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2) 2023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是指在境内就读且毕业时(20237月左右)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的学生。应届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没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人员和在境外就读的在学硕士生必须在综合考核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在境外就读的在学硕士生还需在综合考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3) 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我校只允许个别科研能力强、导师推荐的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 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791日之前获得);

   ② 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并出具硕士学位课程结业证书及成绩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和学位课,且成绩合格);

   ③ 以第一作者、近六年来(2017年-2022年)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高校师资、研究院所等科研机构的人员要求6篇以上;其他单位的人员要求3篇以上。

   ④ 申请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征得报考导师的同意,并由报考导师出具推荐函。每位导师最多允许一名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生的考生务必在报名前将以上材料原件报送研招办审查,过期不再受理。

5.外语水平要求:

(1) 招生目录中报考专业外语语种含英语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①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为优秀(四级成绩550分及以上);

② 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

③ IELTSA/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

④ GRE成绩310分及以上,GMAT成绩640分及以上;

⑤ 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合格;

⑥ 通过由学院组织的专业外语考试。(第一批次申请考核不设置此考试,本考试仅在第二批次考核中设置。);

(2) 招生目录中报考专业外语语种含小语种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① 日语要求日本语能力测试N1合格或日语专业四级合格;

② 俄语要求俄语专业四级合格;

③ 法语要求法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或法语DEFL/DALF考试达到C1级;

④ 德语要求德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或德福考试成绩1920分,或TELC以及歌德德语水平测试达到C1级;

6.学习方式要求:我院哲学学位博士点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定向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且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一并转入我校(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类型考生依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考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入学前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并由军级以上单位开具允许考生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证明。

三、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需要按时通过网上支付形式交纳报名费,网上报名以获得系统分配的报名号、并成功交纳报名费为报名成功的标志,报名费标准为140/人,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予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报名截止时间如有调整,将在我校研招网提前通知。

网上报名过程中需要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免冠证件照(具体格式见博士网上报名系统)。

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网上报名时间: 见第五条“申请考核制时间安排”。

2.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考核制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前向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以下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纸质版申请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复印,以顺丰快递方式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不接收到付;电子版申请材料请汇总成1PDF文档发送至lmxian@nankai.edu.cn,逾期未提交,提交材料不全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按放弃报考处理)

(1)《南开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表上须粘贴近期个人2寸证件照片);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系统报名生成表格后签字盖章);

(4)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5)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6)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7)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无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的可不提供),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8)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GRE等);

(9)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生及无硕士学位论文的可不提供);

(10)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邮寄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南开大学津南校区哲学院305办公室 柳老师收 电话:022-85358298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报考南开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南开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2023年报考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等有关报名表格下载地址为:http://yzb.nankai.edu.cn/xsbd/list.htm

四、考核

1.材料审核

学院由相关专家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估,根据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对外公示材料审核结果及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评估内容如下:

1)学生本科和硕士期间的学习情况(40分)

2)科学研究情况(50分)

3)外语水平及能力(10分)

2.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我校将再次全面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将不准予参加考核。参加综合考核需交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90/人。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一般采取面试形式,除面试形式外,我院各专业将根据专业特点按需组织笔试。在综合面试时,除了对考生专业知识、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外,还将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面试中每位申请人需准备10分钟PPT展示,PPT内容需包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硕士论文、科学研究、发表成果及博士研修计划等内容。PPT展示后进行现场提问回答及其他相关面试环节。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在学院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3. 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材料审核及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由学院对外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五、申请考核制时间安排

我院在本招生年度分别安排两个批次的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

1.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2111-1110日;

2)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21112日;

3)材料审核结果发布时间:20221121日前;

4)综合考核时间:20221125-30日。

2.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3320-410日;

2)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3412日;

3)材料审核结果发布时间:2023420日前;

4)综合考核时间:2023428-515日。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在学院网站提前通知。

六、调档及录取

凡被拟录取为非定向类型的博士研究生,学院一般将在6月初发放调档函调档,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档案及工资关系均须调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类型考生依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须征得委培、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委培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考生报考资格在录取检查时将重新核查,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报到注册

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且必须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硕士学位认证证书,直博生需携带本科毕业证书,硕博连读生需携带本人研究生证)、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供学校审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按学则规定或学校有关通知处理。无故超过新生报到日期15日不报到者视为主动放弃入学资格。

在新生报到注册时,我校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再次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制

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以其入学当年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制为准。当前,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基于4年的弹性学制,最长修业年限(含保留学籍和休学时间)为6年。本科直博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最长修业年限(含保留学籍和休学时间)为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阶段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博士阶段的最长修业年限(含保留学籍和休学时间)为6年。

九、学费

所有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学费标准请查询我校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yzb.nankai.edu.cn/sfbz/list.htm)。

十、奖学金和助学金体系

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详见南开大学研工部网站(网址:http://ygb.nankai.edu.cn/)2023年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十一、招生专业目录查询

招生专业目录可在我校研招网上查询,查询网址为:http://yzb.nankai.edu.cn/2967/list.htm

十二、住宿

凡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各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均可申请宿舍;录取为各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天津市在职人员,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南开大学生活指导中心联系邮箱:nkshzd@nankai.edu.cn

十三、申诉处理

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首先向申请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调查、处理。仍有异议的,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并由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十四、其他

1.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影响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登记表上填写的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交的信息相应内容应该一致。

3.请考生事先对本人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的,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4.由于网络等因素可能造成报名过程出现异常情况,请考生务必预留充足时间以完成全部报名流程。如果网络数据或者网上支付出现问题,请与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联系电话:022-23505940

5.学院可根据疫情防控等实际情况对考核形式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在各学院网站提前通知。

6.允许考生同时填报多个志愿,每个志愿对应一位招生导师;如果报考志愿对应的多位导师属于同一个学院,且有两个及以上志愿入围综合考核阶段,在综合考核前考生需向学院确认一个参加综合考核的志愿,其他志愿不予准考;如果报考志愿对应的多位导师分属不同学院,考生可自愿参加不同学院的综合考核,如果被拟录取,以最先公示的学院拟录取结果为准,其他学院拟录取信息无效。

7.报考有关事宜请登陆南开大学研招网查询,并随时留意网站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南开大学研招网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南开大学研招网网址:http://yzb.nankai.edu.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8.本细则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9.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招生简章具有最终解释权。

十五、联系方式

1.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南开大学津南校区业务西楼303

邮编:300350

电话:022-23505940

Emailnkuyzb@foxmail.com

 

2.南开大学哲学院

电话:022-85358298 柳老师

Email:lmxian@nankai.edu.cn

 

南开大学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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