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柳美贤发布时间:2022-12-02浏览次数:10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科函〔202234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我校继续组织研究生参加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申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

项目的申报及管理工作按照《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津教科函[2019]13号,附件2)。项目的指导思想、申报条件、申报办法均按照市教委《申报通知》的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登陆申报平台自行申报。如果申报人无法登录申报平台,请登陆南开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并填写《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导入学生模板》,发送邮箱heam@nankai.edu.cn

二、关于项目资助经费的说明

按照市教委《申报通知》要求,博士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1万元,硕士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0.5万元,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经费由各高校提供。我校要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资助经费由主申请人所在学院从本学院“双一流”建设经费中划拨。

三、关于项目推荐名额和审核申报程序的说明

学生应在12月15日前在研究生在市教委的项目申报平台申报项目后,将纸质版项目申报书及佐证材料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1份提交学院305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lmxian@nankai.edu.cn


《市教委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科函〔2022〕34号).pdf 

《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津教科函[2019]13号).pdf

附件4:2022年南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

南开大学哲学院

21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