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天津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及天津市“两红两优”候选人(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李高扬发布时间:2023-03-14浏览次数:10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引领我校广大团员青年挺膺担当、砥砺奋斗,汇聚青春动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上书写青春华章,按照《团市委关于开展第22届“天津青年五四奖章”2023年“天津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员”“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天津青年五四奖章”候选集体及天津市“两红两优”推荐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及条件

(一)天津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申报集体应为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总人数60%以上的集体。

对于获得过“天津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的,不再提名推荐。

(二)天津市“两红两优”

1.天津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1)参评资格

团组织稳定性较强,团委成立满3年(即2020430日前成立),团支部成立满2年(即2021430日前成立)。近5年(201811日以后,不含2023年)获得过学校“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荣誉或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述职评议结果为“好”;参评天津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的,上年度对标定级等次应为四星级及以上。组织基本信息已完整录入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5年(201811日以后)获得过“天津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不参加评选。最终推荐参评天津市五四红旗团委的单位参评当年不再推报本级团员、团干部和下一级团组织参评全市“两红两优”。

2)参评条件

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青年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学校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2.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员

1)参评资格

重点从未满28周岁(1995430日以后出生)的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中评选,可酌情推荐保留团籍的党员。

团龄3年以上(截至2023430日);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完整录入全团“智慧团建”系统;近5年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3年以上为“优秀”等次;近5年(201811日以后,不含2023年)获得过学校“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其他校级及以上荣誉;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各项活动;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年满18周岁(截至2023430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申报材料应附入党申请书材料)。

入团年龄不符合团章规定的,不具备参评资格。近5年(201811日以后)获得过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员的不参加评选。

2)参评条件

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热爱劳动、刻苦学习、崇尚实干,努力成为行业骨干、青年先锋,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

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带头站稳人民立场,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树立集体主义思想,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3.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参评资格

专职团干部(含从事团的工作的辅导员)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3年(截至2023430日);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者上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近5年(201811日以后,不含2023年)获得过学校“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工)”或其他校级及以上荣誉;推荐参评的团干部任职年限不含学生时期团干部任职时间。

5年获得过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不得参评。

2)参评条件

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作风上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树牢群众观点,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坚持担当实干,善于改革创新,勇于到艰苦环境和基层一线去担苦、担难、担重、担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坚决斗争。

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共青团中央六条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团部署,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强,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年内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者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共青团改革和全团重点工作不力的。

二、推荐流程

(一)提交推荐材料。各分团委原则上每个项目至多推荐1人(集体);“优秀共青团团员”一项可酌情推荐2人,其中团员及保留团籍的党员至多各1人。

(二)组织集中评审。校团委将根据团市委相关要求组织评议,最终我校至多推荐1个集体参评“天津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两红两优”每类别至多推荐3人(集体)参评天津市“两红两优”(获得天津市团干部岗位技能大比武一、二、三等奖的团干部,不占推报名额)。

(三)推荐结果公示。学校将对推荐候选人(集体)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符合相关条件人员31512:00将附件1-5申报表电子版(无需另附2000字事迹材料)发送至ligaoyang@nankai.edu.cn。附件7仅供表格填写参考,暂无需准备相应材料。

联系人:李高扬  85358515

 

附件:1.“天津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推荐表

2.“天津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3.“天津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4.“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5.“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6. 天津市“两红两优”申报名单汇总表

   7.天津市“两红两优”申报表填写说明

                                           共青团南开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南开大学哲学院委员会

                                             202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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