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哲学院2023年本科学生转专业细则/接受计划

发布者:王琴发布时间:2023-04-19浏览次数:10


哲学院2023年本科学生转专业接收计划


学院

接收专业(含大类)

计划接受年级

接收转入人数

(不同年级分别标注接受人数)

备注

哲学院

哲学

2021

5


哲学院

逻辑学

2021

5


哲学院

哲学类

2022

5





哲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细则

2023年修订)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为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转专业工作。

组长:翟锦程

成员:赵  爽  卢  兴  贾江鸿 吴  颖 齐艳红

秘书:王 琴

二、转出条件

除《南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允许转出的情形外,伯苓班学生须退出伯苓班,进入相应大类(或专业)的普通班级,而后依照本细则执行。学院其他学生转出无其他限制。

三、转入基本申请条件

1.申请转专业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

2.申请转专业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凡受处分未撤销者不得申请。

3.申请转专业学生必须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4.申请转专业学生通识必修课中思想政治类、外语类、数学类课程以及专业必修课原则上无重修学分。

5.申请转专业学生原则上无休学记录。

四、选拔流程

(一)申请学生资格审查

申请转专业的同学须提出书面申请,呈明转专业理由,并出具能充分说明自己不适合现专业、更适合拟转入专业学习的证明材料。同时转入同学需持有原所在学院提供的学生思想政治表现、德智体美劳素质发展状况、身心健康状况以及奖惩情况,并提供学生成绩单。

(二)确定复试名单

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复试学生名单,在学院公示并通知复试时间。

(三)复试考核形式

1. 笔试(分值权重50%,考试时长60分钟,内容“哲学综合”

2. 面试(分值权重50%,考试时长10分钟

(四)录取

1.录取成绩计算规则:

录取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录取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总分合格者(60分以上)按排名依次录取。

2.拟录取名单公示

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将张贴于哲学院3楼公告板并在哲学院网站https://phil.nankai.edu.cn/进行同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联系哲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022-23508268,或发送邮件到:wangqin@nankai.edu.cn进行反馈。

五、争议情况处理及解释权归属

争议情况处理及解释权归属于哲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哲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34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