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南开大学哲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者:柳美贤发布时间:2024-03-22浏览次数:52

南开大学哲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基本要求

(一)参加复试考生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符合我院复试分数要求。

(二)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权重范围为30%

(三)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四)拟录取的考生除推荐免试生外均须参加本次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方式、内容组成及成绩计算

(一)复试方式:哲学院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

(二)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与能力(比重70%

2.外语听说能力(比重10%

3.综合素质与能力(比重20%

(三)成绩计算: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网上确认

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进入复试的考生须进行网上确认。确认时间:32213:00325日上午10:00,网址:https://yzxt.nankai.edu.cn/intern/frontend/web/gs-grade-master-retest/index

(二)复试前资格审核

考生须在32912:00,提交如下两套电子版PDF扫描件

第一套材料

    1.个人简历。

    2.大学时期成绩单,需含学院或教务部门公章。

    3.代表作论文1篇,代表作可为大学时期的课程作业或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等。

第二套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从教育部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 2024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注意不是《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未取得毕业证(须2024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4)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国(境)外学 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 材料提交要求:将两套材料分别按顺序,各自汇总成PDF文档。第一套材料PDF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面试材料,第二套材料PDF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资格审核材料。在32912:00前提交至邮箱:lmxian@nankai.edu.cn。未按期提交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当天准备材料

1.复试费用: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每次90/生,由复试当天收取。

2.复试当天资格审核: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本场复试。

3.考生准备复试材料:请考生携带一式六份第一套材料参加面试。

(四)复试安排

时间

事项

32213:00

325日上午10:00

考生网上确认

32912:00

提交2套材料电子版

42

09:00 哲学院318

缴费、签承诺书、抽签

09:30 哲学院318

提交面试材料

10:00-11:30

外语考核

13:30 开始

专业面试

不早于17:00

公布录取结果

四、调剂

哲学院2024年哲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上线人数大于名额数,暂无接收调剂计划。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或未被我校录取的,可自愿申请调剂到其他院校。


五、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一)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二)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者,不予录取。

(八)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者,不予录取。

(九)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具体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布的通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十)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录取。


六、复查、复测

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七、其他

本办法由我院负责解释,其余未尽事宜,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参照2024年教育部招生录取文件,南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南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执行。

入校事宜:南开大学哲学院所在地址为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同砚路38号南开大学津南校区哲学院。

考生本人凭准考生+复试名单截图或身份证+复试名单截图入校,南开大学津南校区西南门离地铁站较近(可乘坐地铁6号线),西门离学院较近,东门离学院较远(不建议选择)。网约车、出租车无法进入校园。

南开大学(津南校区)校内住宿预订电话:南开大学专家公寓 022-85358915

南开大学哲学院联系电话:022-85358298


祝各位考生复试顺利!如有问题,请与学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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