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南开大学2023-2024学年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高扬发布时间:2024-09-09浏览次数:625

各位同学:

我校2023-2024学年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评选范围、条件和程序

研究生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条件和程序见《南开大学学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南发字〔2024〕105号)、《南开大学哲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细则》

二、名额分配

哲学院三好学生名额13人,优秀学生干部名额6

三、奖励办法

“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个人,颁发证书。

四、个人荣誉称号工作程序

申请、审批网站:http://yjsxsgl.nankai.edu.cn/

1.学生申请流程

9月1212:00前,请在奖惩管理模块下的荣誉称号菜单,可点击选择可申请的荣誉称号,申请学年请选择“2023-2024”学年相应的荣誉称号进行填写提交,提交后可下载个人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nkzxtw2024@163.com邮箱,标注【优干/三好+学号+姓名】。

2.其他事项:

学院将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类别中各推荐1人,分别作为参评天津市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待天津市通知下发后,学校将组织召开天津市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会。

按照《南开大学学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学生应当履行缴费义务,因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失信行为记录在南开大学学生诚信档案的,不能参评研究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定。

五、评审时间

拟定于9月14日(周)中午12:30,哲学院317会议室。请提前准备不超过3分钟的ppt展示,9月12日(周12:00前发送至nkzxtw2024@163.com邮箱,标注【优干/三好+学号+姓名】。

联系人:李老师022-85358515)

 

附件1:南发字〔2024〕105号关于修订《南开大学学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南开大学哲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细则(2024年).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

哲学院

20249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