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教育背景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学士学位 北京师范大学,外国哲学硕士学位 北京师范大学,外国哲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2010- 南开大学哲学院 教学情况(一)本科生课程 应用伦理学 伦理学原著选读 电子游戏与哲学 (二)研究生课程 硕士生: 当代伦理学前沿问题 美德伦理学 博士生: 现象学伦理学 科研成果与代表作【科研成果代表作】 (一)学术专著 (二)学术论文 “算法与自由:平台经济中的自由劳动是否可能? ”,《兰州学刊》,2022年第5期; “电子游戏:对世界的不同领会”,《社会科学报》,2021年12月; “共享平台、相互性与价值证明”,《云南社会科学》2021年第6期; “列维纳斯的伦理—政治学——从贝鲁特难民营大屠杀事件的电台讨论谈起”,《哲学家》2020年第1期; “数据主义与价值重估:数据化的价值判断”,《云南社会科学》2020年第3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20年第12期转载); “列维纳斯的“该隐问题”:谋杀的可能与不可能”,《道德与文明》,2020年第2期; “虚拟行动与意志自由:我们可以在游戏之中谋杀而不被责难吗?”,《数据伦理与算法伦理》,2019年; “能力差异与责任差异:论无人驾驶汽车作为道德主体的可能性”,《云南社会科学》2018年第4期; “关爱、自主性与二阶情感:法兰克福道德哲学对于儒家生命伦理学的一种可能借鉴”,《当代中国价值观研究》2018年第2期; “列维纳斯论良心不安”,《当代中国价值观研究》2017年第5期; “沉浸道德:虚拟现实的伦理可能”,《云南社会科学》2017年第3期; “物性与礼性:列维纳斯与儒家的礼物观念对照”,《兰州学刊》2017年第1期; “塑成作为伦理主体的父母与子女——勒维纳斯与儒家的孝道和父道”,《道德与文明》,2016年第4期; “伦理的光学与良心的心声——论勒维纳斯伦理学中的声音”,《道德与文明》,2015年第5期; “忘不了与记不住:勒维纳斯论过去、责任与宽恕”,《道德与文明》,2014年第4期; “无限的责任与艰难的正义——勒维纳斯的伦理政治”,《道德与文明》,2013年第5期; “责任即幸福:论勒维纳斯的幸福伦理学”, 《道德与幸福》,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2年; “道德哲学中超义务行为的可能性——以慈善为例”,《科学发展·惠及民生——天津市社会科学界第八届学术年会优秀论文集(上)》,2012年; “他心何以可能——试论异或论视角下陌生经验的确定”,《淮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 “消费的文化、权力和自我技术——福柯哲学的消费嫁接”,《时代教育》2010年第7期; “论皮尔士的科学形而上学观”,《江汉论坛》2005年第5期,第二作者; “近年来国内皮尔士研究概述”,《哲学动态》2005年第8期。 (三)学术翻译 译著: 《杜威全集中期著作》第10卷,第二译者,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 《哲学导论》,第二译者,道格拉斯 索西奥著,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3月。 《永远年轻的杜威》,第二译者,希克曼 著,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7月。 《剑桥福柯研究指南》,第二译者,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 《威廉·詹姆士道德哲学文集》,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21年。 译文: (四)学术出版物 (五)其他 【科研项目】 2015年天津市社科规划项目“勒维纳斯与儒家伦理思想比较研究”。 荣誉及奖励 |